記者該在社交媒體上對議題選邊站嗎?

Siren F.Y. Chen
3 min readOct 14, 2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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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概因為記者們與川普政府敵對日深,紐時今天發表〈編輯部社交媒體使用守則〉。根據NiemanLab的報導,執行主編Dean Baquet認為,作為紐時記者,「不能在報導裡說的,就不該在社群媒體上說。」紐時的報導動機是新聞之聲,而非仇視總統,日後對於記者的言論政策會更嚴格。

守則重點包括:

➤在社群媒體貼問中,紐時記者不該選邊站、推崇政治觀點、為候選人背書、發表攻擊評論,或進行任何減損紐時記者名聲的行為。

➤這些原則適用於新聞部的每個人,包括與政府政策報導無關的人。

➤記者在所有社群媒體上的行為都該符合這些原則。你認為你的社群媒體頁面是私人空間,與在紐時的身份無涉;事實上,我們在社群媒體上的每個按讚都是公開的。每件事揭櫫於公眾的事,都與紐時有關。

➤避免加入任何選邊站的秘密社團

➤如果讀者質疑或批評你的報導或社群媒體貼文,而你想回應,請三思。不要暗示對方沒有仔細讀過你的報導。

➤我們支持記者對威脅或攻擊性人士表持沈默或在社群媒體上封鎖他。

➤如果你要分享連結,最好是分享來自多方的多元觀點。持續只分享單方面的聲音會讓人覺得你選邊站。

➤分享紐時尚未確認的其他媒體報導時,要小心謹慎。有時,紐時記者的發文會被視為紐時已確認此消息。

➤貼文前,請自問:這話該說嗎?這是你該說的嗎?這是你現在該說的嗎?如果你的回答是「不」,就別說。

此令一下,紐時記者立刻在推特上暴動了⋯⋯

「不准記者選邊站,就是不准他們說出看到的真相。」
「什麼事選邊站?女人也是人?還是黑人的生命也很重要?」
「紐時的氣象記者可以說『氣候變遷是真的』嗎?」

2005年,紐時第一次提出記者網路發言相關規定,2012年提到並沒有把它變成規定,僅提醒記者要審慎。

寫這篇報導的NiemanLab總監Joshua Benton(自介也太可愛,「第一次寫HTML是在1994年一月」)也很妙。貼完一票記紐時者的抱怨文後,留下一句結論:

「我只希望大家去讀讀哈林的領域論(Hallin’s spheres)。」

什麼是「哈林的領域論」?傳理早忘光光的我,估狗出這個答案:

傳播學者Daniel Hallin認為,社會上各種議題分別落在於三個領域,就像三個同心圓:最中心的是共識領域( sphere of consensus ) , 包括大眾都認為是事實的東西,或認為是對的判斷。

第二個領域是合法爭議領域(sphere of legitimate controversy ),包括沒達成一致判斷的問題,在這些問題上有多種意見,可以有理智的討論。

第三個是越軌領域(sphere of deviance ), 指的是被普遍認為是 錯誤和不道德的事物和行為 。

新聞媒介對這三個領域,有不同的處理手法。當一種議題屬於共識領域的時候,傳媒的客觀報導就是去突顯其事實性或共識性;當一樣東西在合法爭議之內時,傳媒的客觀報導就是去報導各種不同的 意見;而當一樣東西在越軌領域時,傳媒就會對其作負面報導,或置若罔聞 。

而議題會在這三個領域中移動,可看這篇端傳媒的報導,以港媒報導為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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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ren F.Y. Chen
Siren F.Y. Chen

Written by Siren F.Y. Chen

記者 / 內容人,不可一日無書與貓。做過10多年商管雜誌,對商業邏輯好奇。來自平面,探索數位;探查世界,習作台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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